2012年11月14日

微笑兇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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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微笑兇徒」割頸 食客留疤10吋 - 微笑兇徒


男子在街頭小食店消夜,豈料換來血光之災,被至「一頸血」,留下一道10吋長疤痕。售貨員與兩名女友人今年2月一個晚上,在街邊小食店消 夜,詎料兇徒(微笑兇徒)突然從後掩至,向他箍頸割喉,傷口長達10吋,血流如注,雖保住性命,卻留下長長疤痕。微笑兇 徒於事發後8天被捕,被控有意圖傷人,案件昨日開審,事主友人指微笑兇徒行兇後離開之際,微笑兇徒突 然回頭「奸笑」。






傷口由喉核下方延至右肩 - 微笑兇徒

今年2月15日晚上近11時,他與兩名女友人到大埔廣場萬利小食店消夜。他背向街道,咬下第一口食物,突感頸痛,「好似斜揹袋條帶扯向 頸」,左手一摸,赫見一手血,「血從指縫間湧出」。他當時雖清醒,但乏力腳軟,跪倒地上,仍不忘回頭看發生何事,只見一名身穿綠色風褸男子微 笑兇徒離開。



胡被送院搶救,當晚接受手術,幸有驚無險,留院4天後帶着長長傷口出院。他昨應要求,向法官及陪審團展示從喉核下方伸延至右肩一道長10吋 的疤痕。他回應辯方盤問,形容現場有街燈,投注站與店舖亦有燈光,光線充足。


微笑兇徒逞兇回頭奸笑 - 微笑兇徒

同行女友人莊寶貞近距離目擊事件,在認人程序認出被告微笑兇徒鍾志輝(41歲)。她憶述,事發時看見微笑兇徒逼 近,分別向她和另一女友人陳鎂嫻微笑,隨即以右臂彎箍着事主頸項,「以為係佢朋友」。豈料微笑兇徒右手一拉,在事主頸上拖出傷 口後揚長而去,走了幾步卻回頭一笑,莊形容是「奸笑,感覺好心寒」。她向警方錄口供稱被告手執刀,但昨指事發時電光火石,不能確定兇器是什 麼。


被告辯稱買馬 閉路電視拍走向食店 - 微笑兇徒

被告微笑兇徒鍾 志輝否認本年2月15日在大埔安泰路大埔廣場地下萬利小食店外,意圖傷害胡遠輝。警方同月23日到被告廣福邨寓所拘人,被告在警誡下否認犯 事,指當天舉行 夜馬,他在案發現場旁的大埔廣場投注站,投注至「第6到第7場」,在晚上9時45分至10時17分之間回家。控方指投注站有紀錄證明被告在第 6場賽事下注 10元,而投注站閉路電視顯示10時51分,即案發前1分鐘,被告路經投注站,走向小食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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